新《环境保护法》将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近日,国家环保部就一次性公布了4个配套文件的征求意见稿,这将进一步促进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治理。文件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对为批先建、久试不验、规避监管等违法行为实施“按日罚款”外,还规定环保部有权查封、扣押污染企业的设施场地,并责令其停产整顿,问题严重者将被关闭。
2015年1月~6月,环境保护部“12369”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群众举报696件,与2014年同比持平,其中涉及大气污染的举报540件、涉及水污染的226件、涉及噪声污染的165件、涉及固体废弃物的48件、涉及项目审批的10件,目前已全部办结,按期结案率为100%。
环保与GDP该如何抉择?从数据上看,今年上半年,三大重点区域PM2.5平均浓度都大幅下降。其中,京津冀同比下降22%,长三角下降16.2%,珠三角下降20.5%,74个重点城市平均下降17.1%。同时,国民GDP也同比增长7%。这足以显示,“长牙”的环保执法,不仅没有影响经济发展,反而促进了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。
新修订的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首次将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纳入监管范围,明确生产、进口、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,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。